2010年10月19日 星期二

花博效益評估(上)

花博在紛亂中展開測試,即使從初始就有諸多問題,例如:

1.選址及舉辦方式不符永續發展潮流(移樹千棵、大面積淺層草本植物綠地覆蓋無助減碳,未配合都市發展計劃提供更多綠地或都市改造,參見關於永續城市的幾個謬誤:從花博說起)、
2.籌備過程(專業能力不足:有沒有總製作人沒辦過大型活動的八卦?)、
3.各類標案疑議、花價、場館造價等諸多爭議、
4.預算追加:預算也從2009年初的78億(中央補助一半)暴增至160億以上(官方說法為95億)...
然而在和諧的執政多數黨議會配合友善媒體護航下,即使早先也有6成不滿意郝市長在花博的表現,最近更有蘋果民調指出3成9認為郝龍斌治理能力有問題,依據現在的輿論風向球,TVBS調查74%市民支持花博、61%認為舉辦花博會成功,以及聯合報及分身民聲文化標到550萬廣宣案所製作的一系列挺花博報導,已經可以斷言閉幕隔天11月中的報紙頭條會是「北市舉辦台灣有史以來最成功的大型國際展覽活動畫下完美句點」之類的。

然而個人以市民角度看待這樣的超巨大政治煙火秀,與其冀望聖賢英雄帶領市政起飛,不如先拆穿政客謊言,同時也從事後補救的角度提供幾個觀點,讓已經砸下去的錢發揮更大的效用。第一步,就是督促營運單位提出真實的評估數字,包括國內遊客數、國外遊客數,這是經濟效益評估的基礎,遺憾的是,官方代表、媒體名嘴助拳人所引用的800萬樂觀預估遊客數及引發效益,評估過程竟是問題連連。

台北市政府的官方版效益評估摘要是這麼寫的:

...究竟高達78.32億元的花博支出能產生多大的效益,規劃的成果能否順利展現,不僅備受各方關注,也必須謹慎的檢視。

主要研究內容包含國內外標竿案例經營模式分析、2010臺北國際花博會效益評估,以及領域專家事中評估報告三部分。評估結果指出:

一、根據觀光統計、台灣人口統計以及國際花博經驗所建立的假設推論,預估臺北國際花博會若能完全吸引前去北部的旅遊者,則參觀人數將達到775 萬人次,其中,包括外國參觀者38.8 萬人次。

二、 若臺北國際花博會能達到吸引775萬的參觀人次的基本情境,則將能產生如下效益:(1)直接效益89.31 億元,間接效益160.14 億元,透過產業關聯效果,將產生391.18 億元的產出效果,以及所得效果197.71億元;(2)共創造360,082 個人月的工作需求,或相當於30,507 個人年的就業效果;(3)花博會的活動本身將創造55.774 億元的產值(GDP)。

三、在財務方面,將產生資金缺口,且政府負擔比率約達60%,凸顯臺北國際花博會的舉辦必須要有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無形效益的支持,以及花博執行團隊宜繼續努力開發其他民間財源,才能使臺北市政府負擔的部份達到自償的水準。

四、領域專家評估結果指出:「提升產業產值效果」與「達成預期之國家整體效益的程度」應是籌辦「2010 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關鍵且現階段須予改善的重點訴求;「財務自償程度」與「達成預期之社會效益的程度」則非此次的關鍵目標。就經濟效益的落實層面來看,執行效能的提高是改善目前執行面的首要重點。

五、臺北花博團隊宜積極整合全國各縣市的資源,並延伸發展花博會週邊的活動,以擴大國家整體經濟效益。

六、關於會後發展,建議跳脫遺產必然是在場址的有形物遺址觀點,而以區域的環境改善以及在地居民的生活品質提升作為遺產價值訴求可能較為可行,並納入市政的長期目標規劃。

七、建議花博會舉辦後成立一個基金會,負責永久館的營運與管理,以及長期推動市民提升文化、藝術、綠生活等相關活動,並成為累積國際級大型博覽會經驗的實體組織,以長期爭取大型博覽會於台灣或臺北舉行,並協助培育相關人才。

推薦對這個議題有興趣者,都可以把報告書下載,好好研究一番,許多前述的諸多爭議,其實都可以從報告中找到答案,尤其是文獻及個案探討階段。遺憾的是,從附錄會議紀錄以及前述摘要就可以得知,這份報告從期中審查之後,成為遮羞布,姑且不論耗資數十億的活動,事前竟然沒有任何可行性及效益評估報告,而理論上應該作為評估目標與執行方法是否有異的事中評估檢核,也形同虛設,成為畫餅充飢的工具,例如明明第三點寫財務自償困難,第四點就順水推舟寫了"「財務自償程度」與「達成預期之社會效益的程度」則非此次的關鍵目標"(說好不打臉的)

期中報告審查跟期末報告審查除了丁錫鏞之外,所有審查委員都不同了,期末報告只有1位是市政府以外的專家學者出席(檔案第187頁、頁次A3-1),說真話的清大黃春興教授就去釣河蟹了,後續研究方向則像丁錫鏞所說的:
此研究報告的基本功用在於當市政府面對市議會質詢與向中央政府提
出補助申請時,可作為專業的評估依據。(檔案第180頁、頁次A2-3)
雖然依據審查委員的意見進行研究報告修改是天經地義,但需要被監督、檢核的單位,反過頭來制定監督、辦法,這幾十萬或上百萬研究預算注定付諸流水。翻遍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雖然沒有明文表示期中審查會與期末審查會審查委員需要完全相同,只要是採購流程評選小組成員即可擔任,並且邀請單位外委員佔1/3以上即可,像這個案子單位外審查委員大變動的狀況也誠屬罕見了。

775萬人次的估計

直接效益是舉辦活動過程當中產生的勞務及財務價值,收入扣除支出後的對於台北市經濟效益的淨效果,這部分的估算是依據(花博支出-支付海外費用-會場原經濟用途收益+贊助之勞務或財物)所得,如下圖。可以發現這個估算方式嚴重漏估了國內經濟活動的移轉效果,這些預算若不用在花博,用在其他市政建設也會獲得相同的效果,也就是黃春興教授說的:
因為以經濟學擴張(expansion)理論來看,將投資花博的預算用於其他建設,應該可以產生相同的經濟效益。(檔案第180頁、頁次A2-3)
資料來源: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總體效益與影響評估之研究(檔案第81頁、頁次67)

相關的謬誤還包括高估的GDP以及就業效果,陳博志教授便有專文討論。其實所謂的觀光乘數效果在國民旅遊方面,也有類似的謬論,這部分留待下篇探討。

目前最常被北市府當作說帖的800萬遊客創造的間接經濟效益,是指外來參展者、外來參觀者(包括國外及外縣市),就是根據樂觀評估模式775萬人次去推估出來的。而該評估模式的基礎是觀光局的97年國人旅遊狀況調查報告,這個報告是每季進行電話調查所得的推估資料,將所有今年第4季或明年第1季前往北部地區觀光者皆假設他們會前往花博參觀之機率為p,乘上全國5至79歲人口數n,得到736萬人,再加上預估外國觀光客會是總遊客數的5%,所以樂觀推估的總遊客數是775萬(736萬除以95%)。這裡面有幾個錯誤:

1.觀光局報告的最低受訪年齡是12歲(!),這份報告私自往下加了5至11歲共7個年齡分層少200萬人。所以n就要減掉200萬。
2.假設所有前往北部旅遊者都會參觀花博,雖然稱為樂觀評估模式,但也太樂觀了吧!修正方法是,依據國民旅遊調查資料,研究各縣市前往北部旅遊者的遊憩特性(因為有景點調查、遊憩偏好數據),估計最有可能的採用花博旅遊package者。詳細估算方法,請付顧問費。

資料來源: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總體效益與影響評估之研究(檔案第85頁、頁次71)

至於5%約40萬的外國遊客旅遊估算基礎,是依據泰國與中國昆明舉辦A1 級的經驗,國外參觀者的比率分別為5.21%以及5.31%,所以認為台灣有可能是5%。這部分倒很中肯,只要加計中國觀光客,相信一定做得到 XD

綜上所述,即使是775萬遊客數,也是河蟹下的產物,雖然請到的推估顧問是戶外遊憩領域的專家台大園藝系主任林晏州...下一篇預計來談幾個問題,包括介紹前述的就業及GDP估計(以陳博志博士的見解為基礎)、花博預算等問題。
延伸閱讀:
熱臉貼冷世界關於永續城市的幾個謬誤:從花博說起
王立第二戰研所 Evil Overlord International affairs and Strategic Studies拆解問題(花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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